经济学院各班级: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华中科技大学学生会章程》及《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章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拟定于2018年11月3日召开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扩大)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任务
选举产生华中科技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经济学院正式代表
二、学生代表的产生
参照华中科技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关于代表产生和构成的相关要求,各年级各班级至少推荐一名学生代表。
特此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分团委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