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届本科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提高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称号评选工作暂行办法》(校本〔2021〕16号),现将我院2022届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华中科技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称号评选工作暂行办法》(附件1)和《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荣誉学士学位称号评选办法(试行)》(附件2)中所列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华中科技大学荣誉学士学位。
二、评选流程及要求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2022届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申报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并附支撑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华中科技大学2022届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送至经济学院3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39641661@qq.com,附件内容命名为“荣誉学位+姓名”,截止时间为5月17日18:00。
2.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实施荣誉学士学位评选推荐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遴选出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拟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或学院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于6月9日前将荣誉学士学位推荐材料报送至本科生院。
4.本科生院将推荐名单汇总、复审后,学校于6月15日前组织召开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小组会议,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定。评选结果经批准后,学校将颁布表彰文件,并向获得荣誉学士学位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称号评选工作暂行办法》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荣誉学士学位称号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2022届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申报表》
附件4:《华中科技大学2022届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推荐名单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