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推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联发〔2021〕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华中科技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拟于2021年10月24日召开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24日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学术报告厅
二、大会主要任务及议程
(一)主要任务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及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总结过去一年学生会的工作,研究推动今后全院学生会工作,坚持党旗领航,追求卓越,突出立德树人,聚焦学生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建设,持续深化改革,聚焦从严治会,为学校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二)主要议程
1.修订学院学生会章程;
2.听取和审议第21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4.选举产生出席华中科技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5.推荐产生华中科技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候选人。
三、代表的推选要求
(一)代表资格条件
1.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全日制在校中国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普遍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二)代表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本次大会拟定代表94名,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年级,其中非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女代表不少于25%。
产生程序:代表需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年级学生会审核。
经济学院团委
经济学院学生会
2021年10月15日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班级 |
代表人数 |
班级 |
代表人数 |
经济2001班 |
2 |
经济1901班 |
3 |
经济2002班 |
3 |
经创1901班 |
3 |
经济2003班 |
3 |
经统1901班 |
3 |
经济2004班 |
3 |
国商1901班 |
2 |
经济2005班 |
3 |
金融校交1901班 |
3 |
经济2006班 |
3 |
金融1901班 |
3 |
经济2007班 |
3 |
金融1902班 |
2 |
国商2001班 |
2 |
国贸1901班 |
2 |
经创2001班 |
3 |
金工1901班 |
3 |
经济1801班 |
3 |
经济2101班 |
2 |
经创1801班 |
2 |
经济2102班 |
2 |
经统1801班 |
3 |
经济2103班 |
2 |
国商1801班 |
3 |
经济2104班 |
2 |
金融校交1801班 |
1 |
经济2105班 |
2 |
金融1801班 |
3 |
经济2106班 |
2 |
金融1802班 |
3 |
经济2107班 |
3 |
国贸1801班 |
2 |
国商2101班 |
3 |
金工1801班 |
3 |
经创2101班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