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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14-05-28 17:06:24点击次数:

各院系:

2014年全国征兵工作已经启动。为了更好地做好我校2014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本专科生、研究生。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户口在省内其他地区的和外省学生户口未迁入我校的均纳入征集范围,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年龄要求:2014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

、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于2004年10月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06年9月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公布的《应征公民心理检测标准》,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卫生部2008年9月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此外,体检和政审还应按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调整征兵部分体检标准和高校在校生政治审查办法的通知》(国征〔2011〕9号)文件执行。

三、有关政策

对我校自愿报名应征入伍的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以及应届毕业本专科生、研究生,退役安置、复学安排等相关事宜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应征入伍工作规定(试行)》(校学【2014】2号)执行。

四、报名流程

1.6月30日前,有应征意向的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或 http://zbbm.chsi.cn)进行报名。

2.在“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中报名后,填写、打印《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在院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同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以及6张一寸登记照一并交学校人民武装部。

五、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院系要深入动员,广泛宣传,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征兵政策宣讲会、给每位学生发送宣传动员邮件或短信等形式传达精神,宣讲政策,让每名学生都知晓征兵政策。

2.建立畅通联系。各院系要积极组织、指导学生上网报名,建立信息档案,及时与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在学生入伍后,各院系要与其保持经常联系,做好入伍学生的服役思想工作,掌握其思想、工作动态。

3.工作及时到位。各院系在办理入伍学生保留学籍和退役后复学手续以及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过程中,要及时到位,不得故意拖延或不予办理。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人民武装部军事理论教研室(大学生活动中心602室)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57131

人民武装部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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