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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

【安全稳定】关于加强研究生安全用电教育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9-05-31 15:27:15点击次数:

全体研究生:

回顾近年,高校内发生多起火灾事故,多因使用电器不当引发。这些火灾对个人和其他同学造成严重影响,并蒙受不同程度的损失。近日,我校某便民自行车、电动车维修服务点因旧电动车电池自燃发生火灾。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安全用电教育工作,现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加强研究生电动车使用规范教育工作

1、严禁将电动车推入楼宇内或将电动车电瓶卸下来拿到寝室、教室、实验室等场所内充电;

2、严禁从寝室、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内私接电源至室外给电动车充电;

3、严禁在图书馆、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的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楼层楼道、电梯前停放电动车,电动车严禁占用消防通道。

二、加强研究生宿舍、实验室场所等安全用电教育工作

1、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磁炉、电饭煲、电取暖器、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器;

2、严禁私自乱拉电线、串接插板并使用不合格电源插板;

3、严禁在宿舍区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4、严禁私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在易燃物周围等;

5、离开宿舍或使用会议室完毕后,要做到人走断电、人离关灯,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6、严禁其他违反宿舍、实验室等场所安全规范要求的行为。

三、加强研究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电动车停放或充电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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