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地产奖学金用于奖励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经济学院在读学生。
参评条件:
1、中原地产奖学金每年支持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和实践创业并取得科技创新成果的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在读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2、奖学金获评者的基本条件为:
(1)品行优良,遵纪守法,从未受到党、团或行政处分,考试无舞弊行为;
(2)认真学习、成绩优秀;
(3)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及学术讲座,一年内累计达10次及以上。
(4)积极参与学术和科研活动或创业实践,并取得一定成果。
对成果的认定,根据本科生和研究生进行区分:
本科生(含A、B、C三类):
A类:评选核算年度内,在权威期刊上有论文发表者可申请一等奖学金;评选核算年度内,在核心期刊(北大2011版)上有论文发表者科申请二等奖学金。
B类:在评选核算年度内,参加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或比赛获得相应奖励。(获奖认证以证书及证书排名为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详情见附件一)
C类:在核算年度内,积极参与创业实践,作为法人有公司注册的可凭借商业计划书申请奖励。
研究生(含A、B、C三类):
A类:评选核算年度内,有权威期刊上有论文发表者,在A、B类期刊上发表可申请一等奖学金,D类期刊发表,可申请二等奖学金。
B类:评选核算年度内,参加国际会议且论文被会议文集收录者;参加国内会议且论文被会议文集收录者。参与学术会议需提供会议证明,同一论文参加多个会议者只取最高者;会议级别中,全球性会议须是境外会议,本人需出席;论文收录是指论文被会议正式出版的纸质版本文集收录。全国性学术会议包括:中国数量经济学年会、中国金融学年会、中国统计学年会、中国世界经济学年会、全国高校国际贸易学科协作会议、中国产业经济学年会、中国区域经济学年会、中国经济学年会、中国高校政治经济学年会等。全球性学术会议由同学们提出申请,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
C类:在核算年度内,积极参与创业实践,作为法人有公司注册的,可凭借商业计划书申请奖励。
3、每年12月为奖学金的申请时间。奖学金获评者必须由学生本人申请。
4、评定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中原地产奖学金申请表》一份(见附件二);
(2)科技创新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5、请于2014年12月18日中午11:00前上交上述材料至年级辅导员处,逾时未申请则视为放弃。
6、12月18日11:00后,由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对奖学金申请者进行评定并将结果公示。在听取公示意见后最终评出受助者。每年12月底颁发奖学金。
中原地产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2014年12月8日
附件一:u/cms/hust/201412/08174106mo51.xls
附件二:u/cms/hust/201412/081741203k4r.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