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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

【转发】关于博士生公寓搬迁相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14-09-18 09:01:46点击次数:

广大博士生:

按照博士生公寓搬迁工作的相关要求,为确保入住博士生公寓的博士生能够顺利搬迁,现就退房搬迁工作通知如下:

一、搬迁前期(9月17日--9月21日)

(1)宿管家属区博士:在缴纳200元押金(水电费、钥匙押金)后,由宿管中心开具《退宿证明》。

(2)宿管宿舍区博士:到楼管处取出住宿登记卡,到宿管中心缴纳20元钥匙押金,由宿管中心开具《退宿证明》。

(3)华宏家属区博士:

1) 前期没有缴清住宿费用的同学,在搬迁之前需前往华宏公司家属区宿管部(西一区21号)或柏景阁值班室结清住宿费用。即时结清费用确有困难的同学,填写《延期缴费申请》,办理延期缴费手续。

2) 华宏公司在学生缴清住宿费或办理延期交费手续以后,如能当场退房的,工作人员清查宿舍,回收宿舍钥匙,并开具《退宿证明》;如当场不能退房的,在缴纳200元钥匙押金以后,由华宏公司开具《退宿证明》。

(4)宿管中心将各院系名单和房间号段分配给院系,由院系安排博士生公寓入住房号,并于9月20日前反馈至宿管中心。

(5)编织袋发放工作。请各院系博士生分会以院系为单位于9月19日前到学校家具仓库领取(原水电大院南面,87542048),再分发至需要的博士生,每人5个。

经济学院学生可于9月19日下午找各班班长领取,2013级博士到217实验室找聂飞,2012级博士到410找聂晋领取。

二、 搬迁阶段(9月22日--9月30日)

搬迁学生凭《退宿证明》(盖章有效)和有效证件(身份证及学生证)在新博士公寓办公点按入住流程办理手续,领取新宿舍钥匙。

搬迁车辆调度,拨打联系电话:87542148,联系人:黄定园。

经济学院研究生相对集中进行搬迁,于9月25日上午8:30开始,请同学们务必提前将行李打包完毕。由各班自行组织学生干部、党员协助搬家。有需要的请提前向班长、支部书记提出说明。车辆费用不需要学生承担。

三、 搬迁后期(10月8日—10月15日)

宿管家属区博士:可在集中搬迁工作结束以后,到水电运行部(东一舍东面)结算水电费,再到宿管中心交回宿舍钥匙,并退还钥匙押金。

宿管宿舍区博士:可在集中搬迁工作结束以后,到原楼栋结算水电费,楼管验房开验房单,再到宿管中心交回宿舍钥匙,并退还钥匙押金。

华宏家属区博士:当场不能退房缴纳钥匙押金的学生,可在集中搬迁工作结束以后,前往华宏公司家属区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由华宏公司清查宿舍,核实水电费是否结清,回收宿舍钥匙,并退还钥匙押金。

后勤物业宿舍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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