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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博连读】关于经济学院2015年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补招)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15-04-24 11:00:22点击次数:

【硕博连读】关于经济学院2015年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补招)的通知

全院硕士研究生: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优化研究生培养过程,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实行研究生硕博连读的培养办法。现对2015年经济学院硕博连读选拔(补招)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硕博连读研究生应该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 硕士一年级学生入学为免试推荐研究生的研究生;

(2) 硕士一年级学生的专业核心课程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由于宏观没有考试,一般按高级微观经济学和中级计量经济学的加权成绩)

(3) 硕士二年级学生的专业核心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高级微观、高级宏观和中级计量的加权成绩)

二、选拔办法和步骤

1、报名及资格审核

(1)由具备条件的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并按申请表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时,要求所报的博士生导师必须签字同意接收。凡没有博士生导师同意接收的硕士生,将没有资格参加硕博连读的选拔;

本批次导师招生情况为:

张建华(1人)、范红忠(2人)、李昭华(1人)、简志宏(1人)、周少甫(1人)

(3)经济学院成立考核评定委员会,由资格审核小组对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资格予以审核。

2、复试选拔阶段

(1)资格审核通过的研究生统一参加硕博连读资格考试和面试;

(2)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各专业考核通过的学生名单。

3、双向选择阶段

(1)考核通过的学生与所选择的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如没有博士生导师同意接收的学生将不予录取;

(2)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3)公示期后,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报研究生院审批。批准后即可作为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培养。

三、其他规定

1、专业核心课程: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中级计量经济学;

资格考试科目: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中级计量经济学的综合考评。

2、综合成绩(基础成绩与科研成果加分之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1)专业核心课程平均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以上两者加权平均分为基础成绩;

(2)科研成果加分:

在经济学院攻读硕士阶段,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可加分(必须以见刊为准,录稿通知书不能作为加分凭证),并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加4分,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加1分,在一般刊物上发表论文加0.5分(加分可累计)

在经济学院攻读硕士阶段出版专著,每一万字加0.5分;参与其他出版,每两万字加0.3分。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硕博连读选拔:

受到党团或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四、硕博连读考核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

经济学院硕博连读考核评定委员会由负责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各系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副系主任,硕博连读研究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组成。

五、本选拔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最终解释权属于经济学院。

六、日程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4月27日17:00前相关报名材料(附件2:2015年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5:2015年研究生硕博连读汇总表(每人只需填写一栏)、附件6经济学院硕博连读生资格审查表)提交到研工组。电子版本打包发送到肖导邮箱,注明【2015硕博连读申请-姓名】。

面试、笔试时间:学院将组织统一面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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