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研究生通知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7-10-09 14:08:25点击次数:

全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通知,现开展2017-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执行文件:

参照《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1409版)》执行,文件见学院网站规章制度版块。

二、奖学金种类及指标说明

(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生。

(二)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生。

 

三、申请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三)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四)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五)经济学院评选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17级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2016级硕士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2015级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四、评审时间和要求

(一)在研究生中开展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是建立研究生教育竞争和激励机制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应充分重视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在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积极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对研究生的各项管理要求,同时注意在研究生中广泛宣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意义,做好各项政策的解释工作。

(二)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

博士:2017.9.30-2017.10.30

硕士:2017.9.30-2017.11.10

(三)经济学院具体工作安排

11010-1015 学生在系统中申请

申请者登录http://gs.hust.edu.cn/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五),学生申请时间1010-1015日,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经过导师审核后,下载此表且用A4纸正反打印,交由院系评审委员会审议。详见学生操作说明(附件一)

21016-1019 导师审核

导师于20161016-1019日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yjs.hust.edu.cn/ssfw/login.jsp对名下的学生奖学金申请进行审核(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二),1020日系统将自动默认未操作的导师审核意见为同意该生申请

31010-1012 班级上交评审材料

1)各班级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综合成绩排名和相关证明文件。综合成绩=课程加权平均分+奖励加分;课程加权成绩算法:硕士二年级计算三高成绩,硕士三年级计算其他专业核心课程成绩(培养计划上除了三高以外的其他全部成绩加权),博士二年级计算三高专题成绩加权,博士三年级计算所有必修课程(培养计划中的所有成绩加权)。奖励加分见评定细则。

2)上交纸质版材料:

申请表(需导师签字)、研究生期间个人规划、个人标准简历(A4纸,不超过一张)、资助协议书(1份、导师需签字)交班长。该部分纸质版材料在12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

41020-1022 院系审核公示

各院(系、所)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业奖学金申请对象的条件、资格、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及注册情况严格审查,并将档案移交表电子版(附件四)抄送至研工部事务办:hustygbswb@163.com

院系于1020日登陆http://yjs.hust.edu.cn/epstar/login/index.js“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线预审核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在研究生中公示3天,听取意见后,公示期结束后在线上报最终审核名单。

5、院系上报评选结果

各院(系)20171030日以前提交经院系签字盖章的《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且按最终院系审核的奖学金的等级分开,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序提交,由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查。

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在线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附件五),明确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经各方签字后交各研究生院办公室盖章后,协议各方存档备案。

相关说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执行过程中,若有同学发现操作不当之处,第一时间致电辅导员赵广燕027-87542300

请同学们严格把握评选时间结点,万勿错过。

 

经济学院研工组

201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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