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研究生通知

关于做好经济学院2021届暑期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21-04-15 20:24:23点击次数:

为了全面总结2021届暑期毕业研究生在校情况,各院(系、所)应对他们进行毕业鉴定,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优秀毕业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鉴定工作

1.毕业鉴定的对象:全体2021届暑期毕业研究生(20217月毕业的研究生)。

2.毕业鉴定的内容:“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

3.毕业鉴定的方法:先由个人写出自我鉴定(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填写电子表即可,贴上电子版照片,签名处可以使用电子签名),在班级汇报,由党支部或班委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填写班级鉴定意见,提交至学院,由学院党委统一签署组织意见,最后由院(系、所)统一到研究生工作部盖章。

4.毕业鉴定的时间:各班以班级为单位,4月29日前将压缩文件发送至414515209@qq.com

5.归档:所有鉴定评审完毕后,送档案馆归档。

备注说明:毕业生登记表是归档的重要材料,请大家严肃对待,认真填写。

二、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

1.评选对象:2021届暑期毕业研究生(不包含五年以上即2016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

2.评选条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条和其他任意两个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5)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3.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超过当年博士、硕士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0%。

4.评选办法参见《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执行。

5.学生通过于20214月14-4月20日登陆http://gs.hust.edu.cn/“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在线申请”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暑期)“,并打印《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也可以在研究生资助网-资源下载-《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自我总结和组织鉴定要求实事求是、认真负责。

6.4月23日前,各班通过综合民主评议,评选出各班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同时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纸质版申请表至311办公室,电子版名单发送至邮箱:414515209@qq.com。

7.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将由学校表彰文件出台后颁发荣誉证书(学生自助打印),《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载入个人档案。

8.请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同学,提供优秀事迹材料一份,并配高清生活照3张,于2021514日以前发送至邮箱:414515209@qq.com,字数不少于2000字,邮件以【姓名】+【优秀毕业生事迹】的形式命名。

三、几点说明

1.各班指标以班级人数为基数进行核算;就业工作中,除国家公务员/基层选调外,有其他情况违约者不参评优秀毕业生。

2.全体学生要高度重视毕业研究生的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把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作为思想教育和就业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能搞形式走过场,通过毕业鉴定和评优工作,使毕业生受到自我教育。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20214月14

附:各班优秀毕业生指标数

班级

数量

1801

7

1802

5

1803

4

1904

8

1905

4

1906

8

博士

 5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