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本科生通知

【分党校】经济学院分党校第1期发展对象班(入党高级班)培训安排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16-10-12 16:37:56点击次数:

一、培训内容和目的任务

1.培训内容:按照党章的要求和规定,紧密结合时代特征和党建理论的最新成果,对发展对象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突出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廉洁自律准则的学习与教育。

2.目标任务:使广大发展对象能够更加深刻了解党的历史、性质、纲领和宗旨等基础知识,明晰党内准则和条例,树立严明纪律和严守规矩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更加积极主动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培训方式和学时要求

1.培训方式: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组织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学员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法。包括集中授课、自学研修、主题实践活动、学习交流等环节。

2.学时要求:对发展对象教育培训总计24学时。其中:集中学习10学时,自学研修4学时,主题实践活动8学时,学习交流2学时。

(1)集中学习(10学时):主要通过组织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集中授课部分共4讲,组织考试1次,每讲(次)2学时,共计10学时。

1.时间:2016.10.22——2016.10.27

2.地点:见课表

3.课程安排:

讲座次序

讲课内容

主讲人

值班老师

日期

时 间

地点

第一讲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

刘鹏

盛静波

10.22

(第八周周六)

下午

14:00

东九

D117

第二讲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

邓华和

盛静波

10.22

(第八周周六)

晚上18:30

经济学院

103

第三讲

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

吕洪良

彭鹤翔

10.23

(第八周周日)

晚上

18:30

经济学院

103

第四讲

中国共产党的纲领

吕洪良

彭鹤翔

10.23

(第八周周日)

晚上

20:10

经济学院103

闭卷考试

施博书

10.27

(第九周周四)

晚上18:30

经济学院103

(2)自学研修(4学时):基本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的政策、法规和文件以及学习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新要求和新部署。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可结合自学内容,撰写心得体会、思想汇报等。每篇学习心得体会或思想汇报按2学时计。

(3)主题实践活动(8学时):组织发展对象参观展览、观看录像或考察红色教育基地;积极组织社会公益及志愿服务等实践锻炼。按实际参加活动时间折算学时计。

(4)学习交流(2学时):组织发展对象开展座谈交流、列席党员发展或转正大会、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以及与指定的入党联系人、介绍人或辅导员等老师交心谈心。每参加一次交流学习活动按2学时计。

座谈或交流的建议主题:(A).如何理解党的先进性,请结合党章中关于党的性质的论述与现实情况谈谈作为学生党员我们如何更好地体现党员的先进性?(B).如果你是一名党员,请谈谈什么是党的群众路线?我们应如何理解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学习生活中,我们如何做才能更好落实党的群众路线?(C).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三、考核管理

1.采取闭卷考试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平时成绩包括课堂及实践的出勤情况、学习笔记、心得体会、随堂测试和课后作业等。

2.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个小时;参考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等。

3.总评成绩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级。成绩合格者由学校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成绩优秀者由学校党校统一颁发优秀学员证书。优秀学员总数不超过每期培训班结业总人数的20%。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负责开展发展对象培训学时登记。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报院党委预审前,需提交发展对象培训学时登记表(附件二)(院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纪检部负责收集整理),并报年级辅导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才支部才可将发展对象报院党委预审,预审通过后,再召开党员发展大会。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参课要求:

a) 所有参加分党校学习的学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课堂、不早退、不旷课。

b) 每讲课值班老师或党建工作助理提前15分钟达到课堂,调试好多媒体设备并收发听课证。

c)每次上课开始前5分钟由党建助理发放听课证,未提前5分钟达到课堂的学员一律作旷课处理。当党课课程结束后,党建助理开始回收听课证,待所有听课证收齐后,同学们方能离开。

d)旷课一次及以上按不能顺利结业处理。不参加自学研修、主题实践活动、学习交流等环节,培养期间未达发展对象培训整体学时要求者不予发展。

2.错过了学院分党校课程安排,如何补课?

1.登陆校组织部主页(http://zzb.hust.edu.cn/)

2.点击主页右方“公告栏”——党校培训计划;

3.选修其他院系所开对应课程,且必须将对方院系听课证(或有任课教师签名的“听课证明”)交于本年级辅导员。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分党校

2016年10月12日

附件一:

第26期分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

本科2015级(人)

本科2014级(人)

本科2013级(人)

研究生(人)

附件二:发展对象培训学时登记表u/cms/hust/201610/12163752flfr.doc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