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光大中华文化的宗旨,通过设立奖学金、光华教育基金会投资助学项目等形式坚持资助祖国的教育事业。2016年为支持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对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鼓励他们更加努力的学习,台湾光华基金会继续在我校设立“华中科技大学光华奖学金”。
一.奖学金覆盖院系与数量:
经济学院2人
二.参评学生范围:
大二、大三、大四年级学生,金额:1000元/人
三.学生参评条件
1.立志振兴中华,服务建设事业;
2.学习勤奋、刻苦,某些学术课题的研究比较深入,或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成绩优良者,并积极为学校工作作出贡献;
3.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4.对少数民族学生给予优先考虑;
5.满足上述条件,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四.评选办法:
1.请同学们自主申请,10月23日前将申请书等材料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
2.院系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按照光华奖学金标准进行初评,按照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上报学生工作处;
3.学工处收集整理审核所有获选人材料后报台湾光华基金会;
4.台湾光华基金会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后告知学校,学校学工处告知各院系。
五.评审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表格(打印后手写签名版);
2.个人申请书(打印后手写签名版);
3.个人2015-2016年度成绩单(加盖公章);
4.个人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经济学院
2016.10.19
附:光华奖学金申请审批表:u/cms/hust/201610/191212203o8a.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