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团总支、团支部:
一年来,校党委、校团委和学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院团委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服务“立德树人”,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各项事业取得稳步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集中展示我校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我校青年实学实干、团结奋斗,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团〔2023〕4号)(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充分彰显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强化基层导向。重点面向基层组织和工作一线,评选实绩突出、代表性强,党组织认可、青年满意的集体和个人。
(三)体现示范引领。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优中选优,注重来源的广泛性、代表性与激励效果的科学性相统一,凸显表彰对象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严明工作纪律。严格依规开展,严肃推报和评审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不正当干预。
二、评选类别和条件
评选类别:
集体类可申请: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五四红旗团委(各团总支和团支部无需申请此项)、五四红旗团支部
个人类可申请:青年五四奖章个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具体评选条件详见《办法》(附件1)。
三、材料提交
(一)青年五四奖章
学院将对照《办法》推荐1个集体、2名个人参评校“青年五四奖章”,对于获得过“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和“青年五四奖章”的,不再重复推荐。有意申请的集体或个人认真填写填写并提交《华中科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附件2),并如实提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同时填报并提交《各类奖项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3)。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学院将对照《办法》推荐不超过2个优秀团支部参与学校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有意申请的支部团支部提交《华中科技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附件2),同时填报并提交《各类奖项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3)。经学院公示后被推荐团支部通过学校智慧团建系统进行提交(http://zhtj.hust.edu.cn/),详细事迹材料及其他材料可作为附件上传,大小不超过5M。
(三)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必须经过班级团支部推优,每个团支部最多可同时推荐1名优秀共青团员和1名优秀共青团干部,考虑到班级人数差异,人数超过30人的班级可以同时推荐2名优秀共青团员和1名优秀共青团干部。在此基础上,学院将对照《办法》和名额分配择优评选产生最终推荐名单。本科生由学工组根据各年级实际组织评选,研究生群体内部打通评选。
由团支部产生的推荐对象须通过学校智慧团建系统进行提交(http://zhtj.hust.edu.cn/);不能登录系统的提交《华中科技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华中科技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附件2)。同时填报并提交《各类奖项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3),汇总名单与系统中申报名单须保持一致。
根据学院本科、研究生学生团员人数比例,经过学院研究决定,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分配指标如下:
|
优秀共青团员 |
优秀共青团干部 |
本科 |
20 |
15 |
研究生 |
13 (含2023年研究生特色团日校十佳奖励指标1个,该名额奖励给硕士2202班) |
8 |
总计 |
33 |
23 |
注意:个人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
各团总支、团支部请将评选材料按时提交至学院团委邮箱hustecotw@163.com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12:00前
四、有关说明
(一)学院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委副书记刘雯雯老师任组长,团委书记李鸿鹏老师任副组长,评选工作小组将严格对照《办法》和指标分配,完成学院评选工作,在全院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提交校团委。后期校团委将对初评结果组织复核评审。
(二)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全者,取消评选资格;弄虚作假者,将予以严肃追责。
(三)联系人:李鸿鹏
电 话:027-87542300
邮 箱:hongpengli@hust.edu.cn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附件2:各类奖项申报表
附件3:各类奖项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