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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通知

关于召开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20-11-05 15:21:45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推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制定办法》(中青办联发〔20178号)、《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中青办联发〔20179号)、《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拟于20201114召开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1114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学术报告厅

二、大会主要任务及议程

(一)主要任务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和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总结学院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学生会工作,研究部署今后工作,坚持党旗领航,追求卓越,突出立德树人,聚焦学生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建设,持续深化改革,聚焦从严治会,为学校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二)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2.修改学院学生会章程;

3.选举产生新一届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4.选举产生校学代会学生代表人选及常任代表推荐人选。

三、代表的推选要求

(一)代表资格条件

1.我院全日制在校中国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修读本专业必修课程当前无不及格情况。

6.无违纪处分记录。

(二)代表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本次大会拟定代表212名,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年级,其中非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

产生程序:代表需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年级学生会审核。





经济学院团委

经济学院学生会

2020115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分配表


班级

代表人数

班级

代表人数

经济2001

7

经济1801

6

经济2002

7

国贸1801

5

经济2003

6

经统1801

8

经济2004

6

金工1801

8

经济2005

6

金融1801

7

经济2006

5

金融1802

7

经济2007

6

国际商务1801

7

经创2001

8

经创1801

7

国际商务2001

7

金融校交1801

3

经济1901

6

国贸1701

3

经济1902

6

国贸1702

3

经济1903

6

国际商务1701

4

金融1901

6

金工1701

4

金融1902

7

金融1701

5

金融1903

7

金融1702

5

国际商务1901

6

金融校交1701

3

经创1901

7

经统1701

3

金融校交1901

8

经济1701

3



经创170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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