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10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教育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系统学、贯通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胸怀“国之大者”。
2.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强调,“全党同志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如何实现这些目标要求,总书记在几次考察中给出了答案。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9月27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党管人才,坚持“四个面向”,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规定动作
1.组织集中学习、讨论。
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2.讲授微党课。
围绕学习主题讲授微党课,微党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党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
讲党课要创新内容和形式,注重运用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交纳当月党费。党员主动现场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安排专人填写党费证,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三、基本要求
1.各党支部要根据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实施,细化具体要求,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真正做到入脑入心;既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也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促进学习与交流,提高学习效果。每名党员都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
2.各党支部要将主题党日的开展情况上报学院,录入《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中。
附件:学习参考链接
联系人:付莉萍
电话:027-87543151
邮箱:2320476071@qq.com
经济学院党委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