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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2018年毕业研究生办理违约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8-01-04 16:09:10点击次数:

全院毕业研究生:

现就学院2018年毕业研究生符合违约条件,确需办理违约,又确需要学院同意办理违约的事宜通知如下:

受理时间:3月5日-6月1日。

学院集中审批时间:3月19日(第一次);4月16日(第二次) ;5月18日(第三次);6月1日(第四次)

凡是拟申请违约同学,需提前告知院系,待院系审核通过后,方可与签约单位办理违约手续。

提示:

1)凡是单位在就业系统中发出邀约,本人同意邀约的,无论学院是否在系统中进行操作,想要更换就业单位的都构成违约;

2)请签约前谨慎考虑,了解签约单位工作待遇,包括岗位、薪酬等,与父母、女朋友等商量同意后,自愿到单位工作,确定本人身体符合工作要求和工作地点气候条件后再签约。签约后,不再以上述理由办理违约。

经济学院研工组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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