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李卫兵教授及其团队的论文“环境管理制度改革与地方政府的策略性供地行为”在《世界经济》第9期(封面论文)刊出。团队其他成员为经济学院博士生杨咏文。
近年来,中国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为了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体制,中央政府自2016年开始推行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旨在通过调整环境监管权力的分配,增强对地方政府特别是边界地区污染治理的监督。通过打破地方政府间的利益保护机制,该改革提升了环境监察的独立性和透明度,使环保责任更加明确。而边界污染的根源之一在于地方政府通过策略性供地行为将污染企业集中在行政边界,借助“搭便车”效应逃避污染治理责任。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有利于加强环境监测和监察职能,缩短环保监管链条,并增加地方政府的污染治理压力。那么,该改革能否削弱地方政府向污染企业供地的动机?本文基于各省级政府改革推行时间和土地出让数据,估计了这一改革对地方政府策略性土地出让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第一,该改革使得位于城市外圈且有河流覆盖的县级政府向水污染密集型企业出让的边界地区土地显著减少;第二,地方政府的这一偏好变化也会体现在土地出让方式和价格上,具体表现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土地面积减少以及土地出让价格提高;第三,由于官员任期和事责的不一致性,该改革对地方政府策略性供地行为的抑制作用并非普遍存在:只能约束处于任期初期的官员行为,无法抑制处于任期末期的官员因晋升激励向水污染密集型企业供应土地的偏好。
该文的政策启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中央政府的环保改革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地方政府的“搭便车”行为,积极改善边界地区的环境质量。因此,应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体制并加强省级环保部门的监督职能,这有助于巩固改革成果,推动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积极参与。其次,地方政府的策略性供地行为不仅受到中央政策的影响,还与地方官员的晋升激励、任期阶段等因素密切相关。因此,制定环保政策时应关注地方官员的行为动机,特别是在任期初期,他们可能更倾向于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措施。最后,随着改革的深入,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行为表现出更多复杂性和多样性,未来研究可以探讨在不同地区和政策背景下,地方政府如何调整策略性供地行为,以应对新的环境治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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