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央和教育部对于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工作有关精神,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访问专家赴国外访问交流。为做好该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1.资助对象。重点资助高校教师赴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含学术类国际组织)短期工作。
2.选派类别。公派身份为访问专家,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为3—12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选派条件
1.申请人应为从事国际组织相关课程教学、开展国际组织相关课题研究或从事国际组织相关工作的在职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外语水平应符合《项目指南》第十条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39>。
3.申请时已获得国际组织的正式邀请信。
4.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①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②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③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④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
⑤公派留学回国服务不满2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流程
学校启用网上申报系统。申请人及管理人员需登录学校“教师长期公派出国管理系统”办理材料填报及审核。校内申报系统访问地址为 <http://jsgpcg.hr.hust.edu.cn/>
1.个人申请。申请人应于2025年3月10日至15日登录校内申报系统填报,项目选择“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受理机构为“校人事处”,可利用合作渠道为“个人合作渠道”。
注意邀请函上派出时间应在2025年7月1日以后。
2.院系推荐。院系对照选派条件进行审核。建议各院系在2025年3月20日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是否同意推荐。
学院人事老师应将推荐人员于3月24日前通过校内申报系统审核流转并提交。
3.学校审批。项目主管部门网上受理并审核报批。
4.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获得学院推荐的申请人,请于4月1日至5日登录国家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41>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审核。请务必认真检查填写的各项内容,受理机构名称为“华中科技大学”。
5.学校网上受理并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6.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于2025年6月公布录取结果。
四、派出与管理
1.被录取人员的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2.被录取人员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出国前填报《华中科技大学教师长期公派出国行前审批表》。
3.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以便确认资助起算时间,具体按照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要求办理。
4.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国际组织(如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定期向国内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
5.公派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回国后向学校提交研修总结报告及学术成果要点,并在本单位作研修工作报告。
链接:2025年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39
校内教师公派申报系统地址:
http://jsgpcg.hr.hust.edu.cn/base/frame/main.jsp?FM_SYS_ID=hr853
联系人: 高永明 87543610 gaoyongming@hust.edu.cn
申报答疑QQ群: 1027672484
人 事 处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