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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2年 经济学院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22-05-24 11:47:48点击次数:

2022年自主创新基金院系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请老师们认真组织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此次可申报项目类别有青年项目、专项任务项目、重点项目。申请者只能申请一项自主创新基金项目,且无自主创新基金在研项目。

1.青年项目

主要用于对青年教师的启动资助,支持青年教师开展自主研究,鼓励创新。

要求:40周岁以下,根据实际情况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2.专项任务项目

院系自主安排,所设项目应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支持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瞄准国家未来发展和学科前沿进行的前瞻性研究,以及学术思想新颖、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方面的创新性研究。

3.重点项目

旨在支持和培育学科交叉研究,目标是承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

二.项目经费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1年。

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单项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重点项目单项经费不超过6万元。

一般项目旨在支持和培育基础研究,目标是承担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旨在支持和培育学科交叉研究,目标是承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

三.结项要求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①著作类成果正式出版。

②论文类成果要公开发表1篇以上,其中6万元以上(含5万)重点项目需在《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规定的B类期刊发表,3万元以下一般项目等需在《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规定的D类期刊发表。(SCI或SSCI在认定时等同于B类期刊及以上)

③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为省部、市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并有相关证明或获得同级领导批示;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教育部大学智库专刊》完全采纳。

④软件类成果需有应用单位证明。

⑤一般项目同一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者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重点项目同一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者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HUST:编号****”.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四、申报时间与提交材料

请于2022年5月31日上午11点前,提交申报书发至学院科研办,项目批准立项后,请项目负责人于6月10日之前,在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平台(http://fund.kfy.hust.edu.cn/)里提交申报书与计划书,不需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与计划书。

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HUST:编号****”.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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