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4级本科生: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保障体系,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困难学生补助及学费减免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对全日制在读2024级本科新生中因特殊原因导致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对象及名额
经济学院2024级本科新生(全日制在校) 4人
二、申请学费减免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积极上进,自立自强,团结同学,勤奋学习,热心公益。
4.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节俭,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
(2)烈士遗孤。
(3)单亲且家庭确实困难。
(4)西部助学学生,且符合当年减免要求。
(5)主管部门审批的其他学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费减免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并已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2.平时有不良消费行为习惯者,如抽烟、酗酒及其它高消费行为。
3.学习态度不端正,上学期功课有不及格情况,在校学习不求上进者。
4.不愿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
5.不愿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者。
6.由于本人的责任造成被盗等突发性事件而产生的临时性经济困难者。
四、学费减免申请材料
符合要求的申请学生依据自身情况于2024年11月7日12:00前提交材料至学院309办公室年级辅导员处,并且将相应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STECOScholar@126.com,邮件主题命名“学费减免申请-学号”,纸质材料包括:
1.《华中科技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可另附学费减免申请书);
2.《2024级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
3.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材料(复印件):孤儿证、残疾证、烈士证、优抚证等;
4.学生本人患重特大疾病的,需长期自费治疗,且造成家庭严重负债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5.其他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学费减免额度
1.对于符合“孤儿”、“烈士遗孤”身份的学生,减免4年学费;
2.对于符合“单亲且家庭确实困难”身份的学生,根据学校当年政策和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确定是否减免和减免比例;
3.对于“西部助学学生”,根据规定,新生可减免当年学费;
4.对于“主管部门审批的其他学生”,根据审批意见决定。
六、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对于已享受学校困难补助待遇又违反了学校校纪校规,并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学校将要求学生返回当年已享受的全部补助。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