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2号)、《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2403版,以下简称《细则》),现将做好2024年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为申请制,逾期未申请者视为弃权处理;
2. 申请材料纸质版本交到经济学院研工组311室朱诗甜老师处,或者学院三楼朱诗甜老师信箱,申请材料电子版本发到邮箱hustecoyjs@126.com,申请截止日期为北京时间2024年9月24日中午12点;
3. 申请条件:根据学校最新通知,申请国家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三条:
(1)荣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在学术创新方面成绩显著,取得以下成果之一:发表有学术影响力的论文;出版本学科专业领域学术专著或译著;在有学科影响力的学术会议上作报告;荣获省部级及以上(或等同级别的一级学会)的科研奖励。
(3)在学科竞赛方面成绩显著。在省部级及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竞赛、技能竞赛以及各院(系)认定的专业实践比赛等竞赛中获奖。
(4)在创新发明方面成绩显著。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参与关键领域重点企业技术攻关,取得工程技术、工艺、行业应用标准等为内容的工程实践成果,助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贡献突出。
(5)在课题研究方面成绩显著。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助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贡献突出。
(6)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于专业前10%。
评分标准见《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2403版)》;
4. 申请材料提交与上报清单
(一)纸质材料:所有纸质材料按以下顺序,以透明文件夹夹好提交(1式一份)
(1)经济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自评表(附件8);
(2)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制作成 PDF 文件一份,以“院系代码+学生姓名+成果展示”命名,要求(见附件4)
证明材料包括:《细则》规定的申请材料,所有得分项目的证明材料(如学生工作的聘书、获奖证明复印件,论文发表的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
(3)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统计表(附件7)
(4)评奖工作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对党支部所辖范围内每一位参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2),报送院系党委,院系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院系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二)电子材料:所有电子材料压缩打包,以格式【2024年经院研究生国奖】+【姓名】+【电话】进行命名,发送到hustecoyjs@126.com。(与纸质版相同)
5、材料初审、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研究生奖助系统填写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6、研究生凡在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两年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社会公益:“四个一”回馈社会回馈母校
凡是获评同学,需要完成以下事情:
(1)做好一次分享:面向院(系)或全校学生做一次成长经验分享,将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和自己的科研、学习和成长经验与其他同学分享交流;(提供活动的宣稿和照片)
(2)讲好一个故事:以讲故事的形式描述自己获奖的心路历程,以图文、文字、歌曲或小视频等等,提交形式不限;文件命名规则:学号+姓名,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前发送至邮箱:hustecoyjs@126.com;
(3)参加一项实践: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学校或者学院组织的政府或企业走访实践活动,或者参加一项挂职锻炼项目;
(4)帮助一位同学: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帮助学业有困难的同学完成学业,共同进步。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按时足额发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院(系)自行组织“四个一”活动,研究生国奖实践要突出国资委央企、国防军工、基层政府治理的导向,获奖学生于2025年1月1日以前在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资助育人模块上传相应材料(附件5),材料齐备后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资助中心发放国奖证书。
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