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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奖贷资助】关于开展经济学院2026年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30    作者:     浏览次数:

经济学院2025级本科生:

为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奋发向上,营造良好校风学风,尤其针对本科一年级这一学生成长成才的关键起步期,充分发挥本科一年级的牵引导向作用,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学工〔2025〕9号),学院决定开展2026年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经济学院2025级全日制中国籍在校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1.学习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400元/生

2.自强奋进奖学金,奖励金额400元/生

3.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400元/生

4.社会公益奖学金,奖励金额400元/生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爱国主义思想坚定,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法治观念清晰,法治意识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5.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6.爱校荣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和班级建设;

7.参评学期,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二)参评具体条件

学习优秀奖学金

学习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态度端正、学业表现优异的本科生,参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学期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25%;

2.课程设计(论文)、实习、实验课考核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3.积极参与班级学风建设工作,参与组织学业发展和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发挥朋辈帮扶作用。

自强奋进奖学金

自强奋进奖学金用于奖励自强自立、奋发进取的本科生,参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学期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50%;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

3.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奋勇拼搏,通过个人努力克服各种现实困难,在学生群体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

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文化体育艺术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本科生,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及以上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奖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力成员;在校级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在院(系)级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集体项目第一名;

2.积极组织并参与院(系)级及以上各类文艺、体育活动2次及以上;

3.在文化体育艺术方面有突出贡献。

社会公益奖学金

社会公益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公益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本科生,参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自发长期坚持某项公益活动;

2.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认真负责、表现良好;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担任公益活动的组织者,取得良好效果。

四、评选比例

经济学院2025级本科生奖学金名额为88名,学习优秀奖学金、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公益奖学金各22名。

各班级具体名额以2025年秋季学期班级人数(12月转专业前)比例进行分配。

班级

班级人数(12月转专业前)

学习优秀奖学金

自强奋进奖学金

文体活动奖学金

社会公益奖学金

经济学(启明实验)2501班

20

2

2

2

2

数字经济2501班

22

2

2

2

2

数字经济2502班

23

2

2

2

2

金融工程2501班

20

2

2

2

2

国际商务2501班

29

4

4

4

4

国际商务2502班

28

3

3

3

3

经济学类2501班

28

3

3

3

3

经济学类2502班

27

2

2

2

2

经济学类2503班

27

2

2

2

2

合计

224

22

22

22

22

五、评选程序

本科生奖学金依照“学生申报与组织推荐、院(系)初审、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程序评定。

1.3月30日-4月1日,学生本人在“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网址http://xgxt.hust.edu.cn/xg/index

2.4月2日-4月8日,由班长、团支书、资助委员组织班级、团支部评议,形成初评名单(附件1)和会议记录(附件2),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将附件1和附件2打包命名为“班级+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提交至邮箱:HUSTECOScholar@126.com。

3.4月9日一4月12日,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依据学生申报与班级评议后确定初评名单,上报院党政联席会。

4.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院内公示5日。

5.公示结束后报送学校。学校批准后,发放奖学金,并对获奖学生颁发证书。

六、其他注意事项

1.2025年9月份通过实验班选拔方式完成转专业的学生在现院(系)参与奖学金评选,12月份完成转专业的学生返回原院(系)参与奖学金评选。

2.参评学生每人限报2项奖学金。

3.参评同学报名完成后请各班级、团支部组织评选,形成初评名单和会议记录,于4月8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上报至年级辅导员处。

4.评选过程中,若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参评条件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获得该称号的,若有弄虚作假情形,也将撤销其本科生一年级奖学金;情节严重的,学院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如有疑问,请咨询学工组马老师027-87542300。

经济学院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

202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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