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开展经济学院研究生团建工作,经分团委拟定,报学院党委审批,由经济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兼任经济学院分团委副书记,协助分团委书记负责研究生团建工作。现将具体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硕士1601班刘晓翠同学担任经济学院分团委副书记,负责研究生团建工作,聘任期为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
此公告公示三天,如有疑问,请联系经济学院分团委,联系电话027-87542300。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分团委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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