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本科生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强之星评选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24-03-18 10:59:24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当代大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我校资助中心特举办“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我院响应校资助中心的号召,特举办以“自强不息勇毅前行,砥砺奋进争做经英”为主题的面向学院的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希望挖掘出同学们身边的正能量,激励更多的大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奋发向上、自强不息的精神,自信、自强、自立、自尊、自爱地成长。

评选细则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2、思想积极向上,品格优良,生活态度端正,乐观开朗,乐于助人,为学校、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3、在个人的成长经历中,勇于直面困难,自强不息,努力解决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二、参评类型

本次活动所要选拔的自强之星,是指在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或者某一方面勇于克服困难,创造机会,力争人先,奋发成长,成为同学们学习的榜样。该活动针对的对象不仅仅是家境贫困或者身残志坚的同学,而是所有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类同学:

1.志愿服务类:有普世情怀,肩挑社会责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或我校的一些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

2.执着追求类:数年如一日,坚持着某个好的习惯,在极为朴实的生活中展现出非凡的坚韧和毅力,在学习和各种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者出于对某个事物的热爱,坚持不懈的为其付出(如科研项目或者各类比赛),最终在这方面到达一个较高的水平并取得一定成就。

3.克服贫困类:虽然家境贫寒,但是乐观的面对生活,能够很好的协调好人际关系,规划好自己的生活,并在学习或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

4.身残志坚类: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身体残疾或者患有某些疾病,但丝毫没有放弃对于生活的执着和对人生的追求,在学业或其他工作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5.其他类:以上范围之外,自立自强、奋发成长,具有一定感召力或典型事例的,有标榜意义的所有在校本科大学生。

三、报名方式

本次自强之星评选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电子申请表。电子报名表可进入该链接https://www.wjx.top/vm/QX0IrDt.aspx#获取,也可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获得

qrcode (3)

2.自强事迹详细介绍(word文档形式,以“学号+班级+姓名”命名,发至邮箱2991311753@qq.com),要求内容尽量详尽,以大学事迹为主,必须真实,字数不少于500字。

3.证明材料。将以下材料严格按照所列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后(可用全能扫描王等手机软件),以“学号+班级+姓名”命名发至邮箱2991311753@qq.com。

①总成绩单与专业排名证明(注:申请人上交成绩单为大学期间所有成绩报表,非单学期,可在师生服务中心或东九教学楼自助打印盖章成绩单);

②荣誉证书、实习证明、工时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③家庭情况调查表(仅克服贫困类);

④残疾证明(仅身残志坚类)

以上材料提交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中午12:00。

四、评选流程

时间

任务

3.14-3.25

前期宣传

3.18-3.25

填写报名表

3.25

报名截止

3.25-3.26

初选(院级评委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筛选)

3.26

候选人名单公布

3.26-3.31

中期宣传同时候选人答辩准备

3.31

终选(答辩形式)

4.1

名单公示

4.1-4.6

整理材料

4.6-

后期宣传,向中心上交材料

五、评选结果及奖励

评选分为两轮进行:

第一轮:

3月25日—3月26日,由院系资助助理委员会收集汇总报名材料,组建院级评委会统一对材料进行审核筛选,评出10名院级自强之星候选人。评选过程严格按照活动组委会提供的评分细则进行。

第二轮:

3月31日,候选人公开答辩,由学生代表公开投票选拔,评选出院系自强之星。

获得院系“自强之星”荣誉称号的同学将由学生工作处颁发荣誉证书,并获得2023-2024学年自强奖学金(在满足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前提下)。

经济学院学工组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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