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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生源地、校园地贷款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9-08-29 09:59:50点击次数:

经济学院全体研究生:

关于审核生源地、校园地贷款的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贷款

1.通知学生填报

通知所有已经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在系统上填报(务必新生老生都通知到位,新生名单见附件里的excel表)。学生操作步骤为:通过研究生院系统http://gs.hust.edu.cn/,进入“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依次点击左边选项卡中的“贷款服务”——“生源地贷款申请”,对照回执单填写相关信息,并将回执单拍照上传附件。

纸质版回执单请于9月3日当天交到学院106报告厅(新生和老生都要交到106报告厅)

提示:如果是信用社贷款或无回执号的学生请在填写系统中自行编辑回执号,举例说明:河北省信用社,回执号为:HEBEI0001;填写后根据信用社的返还要求自行到研工部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复印件交院系后,原件学生自行寄回生源地,院系不要收取学生信用社贷款的原件)

2.院系审核

进入系统,审核纸质回执单与系统中申请信息是否一致,尤其需要关注回执码贷款金额是否填写正确, 2019.9.8之前审核完毕。审核完成后请于2019.9.10之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回执单上交资助中心,上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系统中申请审核名单一一对应。

二、校园地贷款

1.通知学生申请

新生:统计是否有新生在绿色通道中预申请了校园地贷款、但是又放弃办理贷款的学生名单,9.8之前将名单上反馈至资助中心;同时通知其他在绿色通道预申请校园地贷款的新生尽量在9.8之前进入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https://e.boc.cn/stuloan/进行申请

老生:(1)通知想要新申请办理校园地贷款的老生务必在9.8之前进入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https://e.boc.cn/stuloan/进行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请事宜,否则需自行去注册中心办理暂缓注册。

2)通知已办理过的学生不需要在手机银行再次申请。本学年的贷款将自动发放,只需要在注册期内自行完成注册即可。

3)对于硕转博的同学,由于之前硕士阶段办理的贷款不能直接划扣到博士对应的学费账户,只能发放到银行卡账户,需要自行用银行卡里的钱缴纳学费。

2.院系审核

在系统中审核学生是否完成基本信息填报,并检查是否填报完整准确,请在9.22之前完成所有审核。

 

经济学院研工组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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