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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助】经济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第二次考核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8-04-27 09:42:41点击次数:

全体研究生: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经济学院研究生兼任本科课程助教管理细则》,结合我院本学期三助工作实际情况,现将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聘期:

2018年4月11日-2018年5月10日。

二、考核对象:

本学期目前在工作期的助教、助管。

三、考核流程:

【助教考核流程】

1、受聘学生填写基本信息并进行自我总结(填写批改作业等情况、工作量饱满情况、工作态度、工作时间等);

2、岗位负责人考核(受聘学生需找相应负责老师填写岗位指导教师意见以及综合评级情况等,多位任课老师负责的课程请找目前正在上课的老师);

3、受聘学生和指导教师签字;

4、结果上报。考核表上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晚18:00前,交至经院三楼大厅施博书老师信箱。

【助管考核流程】

1、受聘学生填写基本信息并进行自我总结(填写岗位内容摘要、工作自我总结等);

2、岗位负责人考核(受聘学生需找相应负责老师填写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纪律、考核意见以及综合评级等);

3、受聘学生和用人单位负责人(相应负责老师)签字;

4、结果上报。考核表上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晚18:00前,交至经院三楼大厅施博书老师信箱。

四、津贴发放说明:

学院研究生工作组根据受聘学生工作时间集中发放1-3个月津贴,并根据任课教师考评意见上报津贴发放额度:

考核为“好”,则足额发放250元/500元/750元/1000元/1500元;

考核为“良好”,则发放225元/450元/675元/900元/1350元;

考核为“合格”,则发放200元400元/600元/800元/1200元;

考核为“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上交考核表的,不发放当月津贴,且后续不补。

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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