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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关于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教育部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9-06-05 21:57:02点击次数: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将于10月中旬在浙江工业大学举办。按照年会内容和要求,我校现推选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参加教育部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创业项目遴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内容

1.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遴选参加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

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遴选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项目作品及要求

各院系按照《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方案》要求认真准备,遴选优秀作品进行推荐。各类作品的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

(一) 学术论文

1.参会的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

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学术论文需要在首页或致谢部分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校级或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编号)”。

2.年会论文要求提交中文文章,如参会的学术论文已在外文期刊上发表,需把论文用中文重新整理和撰写,中外文论文的作者、标注和内容要一致,并附上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外文论文原文。

(二)展板项目

展板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并需在展板显著位置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校级或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编号)”。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三)创业推介项目

创业推介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参加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相关事宜

1.相关文档命名规则:

学术论文:文件夹命名为“院系名称+项目编号+lw+项目名称”(内含学术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2)word和pdf文件;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附件3));

参展项目:文件夹命名为“院系名称+项目编号+zb+项目名称”(内含参展项目信息word文件(附件2)和pdf文件、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4));

创业推介项目:文件夹命名为“院系名称+项目编号+cy+项目名称”(内含创业推介项目简介word文件(附件2)pdf文件、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5))。

2.请申请人于6月16日前将作品汇总表(附件1)及各类作品材料提交至经济学院309办公室。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夹以“院系名称+项目编号+lw/zb/cy+项目名称”命名,并发送至1539641661@qq.com

3.学校将按年会要求择优将符合条件的优秀论文、展板项目、创业推介项目报送至教育部, 参加全国相应项目的评选。

4.学校遴选推荐的作品,按照要求于6月30日前在网上提交材料。网址:http://gjcxcy.bjtu.edu.cn/。项目填报指南和《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

附件:1.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推荐汇总表

2.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展板内容要求、创业实践项目内容要求

3.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4.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

5.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6.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经济学院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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