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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召开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分委会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8-03-03 08:54:02点击次数:

 



经济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经校团委和院党委批准,定于2018年3月8日召开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分委会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请各支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选出代表。为了使本次代表大会能够如期、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会主要任务

认真总结经济学院分团委2017年的工作,讨论制定2018年我院共青团的工作任务,动员和带领全院广大团员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造、自觉奉献,为学院和学校“双一流”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  大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经济学院分团委的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经济学院分团委第一届委员会。

三、  会议时间和地点

拟定于2018年3月8日18:30在经济学院报告厅召开团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四、  团员代表

(一)代表条件

(1)团代会代表必须是在校在籍(具有我校正式团组织关系)的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2)政治立场明确、坚定,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能够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

(4)关心集体、热心青年团集体工作,工作原则性强。 在校期间能起先锋模范作用,能密切联系群众,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5)能按时参加会议,及时地传达大会精神,广泛地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二)代表组成

(1)学院本科各团支部按照不少于团员人数的20%推荐代表,共228人;

(2)学院研究生代表20人;

(3)学院团属学生组织代表37人。

(三)代表的产生

出席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本院分团委所属团支部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要求,经过充分酝酿讨论,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经大会资格审查组审查合格后成为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

五、  分团委委员会候选人

(一)组成方案

经我院分团委研究并报院党委和校团委批准,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分委会第一届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3人。根据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的原则,提名候选人预备人选11名。

(二)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始终与团保持一致;

(2)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执行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思想觉悟高、有奉献精神;

(3)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在本职工作中起表率作用;

(4)正确行使权力,公道正派、勤政廉政,以身作则,艰苦朴素,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5)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

(三)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办法

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广泛征求广大团员意见”产生。具体办法和程序如下:

(1)召开分团委委员会,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名额、构成原则、委员候选人条件、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办法。

(2)各团支部全体团员,按照团委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的名额、条件提名推荐团委委员候选人。

(3)召开分团委扩大会议,听取各团支部推荐提名情况,按照不多于拟定候选人总数确定候选人初次提名人选,并听取广大团员意见。

(4)分团委根据推荐提名和征求广大团员意见情况,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确定分团委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请学校团委和学院党委审批。

(四)团委委员会选举方法

经济学院分团委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11名候选人报学校团委及学院党委同意后,提交团员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产生经济学院分团委委员会委员9名,其中研究生不少于2名,女性不少于2名。

本次大会是我院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是我院召开的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面临新的时期、新的挑战。共青团明天新的辉煌,有待我们共同开创,我们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发扬民主,深入交流,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上把本次大会开好。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分委会

2018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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