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本科生通知

关于报送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成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7-11-24 15:13:48点击次数:

经济学院各团支部:

接校团委通知,为做好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总结表彰工作,现面向全校征集2017年我校学生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的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果范围

1.在国际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的奖励(参照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推荐目录)。

2.在权威、核心等各类别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限本科生)。

3.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限本科生)。

二、报送要求

1.成果完成时间:报送成果为2017年所获得的活动成果,竞赛奖励须在2017年颁发,学术论文须在2017年见刊,专利须在2017年获得证书或受理通知书。(时间节点以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为准)

2.成果要求:所有申报成果必须以华中科技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须通过各级团组织开展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产生,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应为本科生,学术期刊应以科发院公布目录为准。作者身份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署名为准。

3.项目申报形式:成果按项目报送,每个成果独立申报,同一成果同一报表,每一报表必须包括成果所有作者,按次排序;同一项目作者涉及多个院(系)的,由项目第一作者通过所在院(系)单位报送,不得重复申报。

4.成果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为作品完成的实际指导者,竞赛指导教师以获奖证书或竞赛报名表为准,同一项目多个指导教师应按工作量排序。

5.附件材料:所有成果都要通过报表报送,同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竞赛要附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要附见刊论文复印件,专利要附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三、报送程序与时间

1.以团支部为单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都需要。报送人根据成果形式,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成果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11月27日(周一)22:30之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经济学院分团委副书记施洌聪(15927370663;690717811@qq.com

2.各院(系)分团委核查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核查无误后,证明材料原件退回作者本人。院(系)分团委收集本院(系)全部学生创新创业成果,统一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成果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送交校团委。

3.校团委对院(系)提交的创新创业成果进行复核,核对无误后,纳入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汇总文件。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学生所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是人才培养成果的具体体现,也是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的集中表现,对于展示我校人才培养成果、营造校园创新创业氛围,具有重要作用。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2.广泛动员,积极报送。各院(系)分团委要在本院系教师和学生中广泛动员,认真总结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开展的各项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深入挖掘创新创业成果,要做到不漏报、不错报。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成果申报表.docx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分委会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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