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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18年第二十九次学术讲座:我国出口退税业务政策简介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8-06-06 21:06:52点击次数:

本网讯(通讯员周叶迪)5月20日晚上19:30,经济学院2018年第二十九次学术讲座在经济学院103教室顺利举行,武汉东湖高新区国税局总经济师方波作了题为“我国出口退税业务政策简介”的主题讲座。经济学院教师许小平主持本次讲座。此外,我院教师罗勇、范红忠也出席本次讲座。

方波先生所讲的第一部分是出口退税政策概述。他首先介绍了出口退税的基本概念:出口退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并为各国所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贸易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出口退税从税法上理解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对本道环节的生产或销售不征增值税、消费税;二是对销售的出口产品前道环节所含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进行退付,即出口退税。接着方波先生就出口退税的立法依据、出口退税的基本原则、出口退税的作用一一进行了说明。在介绍过程中,方波先生举了华为的例子进行说明,他提到华为在地方的分公司,如武汉某分公司都是不接受所有政府性补贴的,因为其产品要往其他国家出口,而接受补贴可能会导致其产品被他国认定为倾销。另外,方先生还说到,我国目前没有完全实行“零税率”的原因有三个:一是由我国国情决定,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鼓励出口是一项重要的措施,但是出口退税也要在国家财力承受范围内;二是由我国税制结构决定,我国是以流转税为主体,所得税为辅的税制体系,而欧美等国家以所得税为主体,所以可以全部负担流转税;三是实行不同的退税率有利优化出口产品的结构。然后方波先生对我国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简要回顾:1949-1979年改革开放前出口退税尚未形成比较完整、系统的制度;1980-1994年出口退税制度初步形成;1994-2012年出口退税制度逐渐完善;2012至今则是梳理退税政策、简化出口退税手续的时间。

在第二部分,方波先生介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一般性规定,详细说明了出口退(免)税的范围;出口退(免)税的税种、税率;增值税退(免)税办法;消费税退(免)税方法;出口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退(免)税计算;出口退税预算级次。在讲解过程中,方波先生举例说明了针对外贸企业的免退政策和针对生产性企业的免抵退税的出口退税计算方法,在场同学均觉得受益匪浅。此外,方波先生还介绍说目前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负担出口退税超基数92.5%、7.5%。他解释说出口退税的比重进行了多次修改,这是因为中央既担心由地方退税地方不愿意承担沉重的财政压力,由中央退又担心不了解情况导致虚假退税。

讲座的第三部分则是出口免税和征税规定,包括适用增值税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适用征税的出口货物劳务、消费税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消费税征税的出口货物劳务。

在讲座的最后,方波先生介绍了出口骗税的含义、特点、成因及手法,并以一个出口骗税犯罪案例——CPU涉嫌偷骗税案件进行了说明。案件的基本情况是: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国税局接匿名举报北京诚信安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6年以来利用淘汰的CPU进行出口,从香港将出口商品走私入境到深圳,后空运回北京,公司派车及人员运回在库房内再次包装出口,循环操作,以骗取出口退税、偷税。借由此案件,方波先生向大家清晰地说明了出口骗税的典型手法并介绍了骗取出口退税的产品特点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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