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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信息(四)关于申报2015年度自主创新基金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15-03-09 10:02:34点击次数:

关于申报2015年度自主创新基金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工作,提升我校国际科技合作水平,着力培育高水平的国际科技项目,学校设立了自主创新基金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自主创新基金国际科技合作专项按照“推进合作、培育孵化、提高水平”的原则,围绕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瞄准国际科技前沿,结合我校科研优势特色,鼓励参与高水平的国际科技合作,提升学校的国际影响与综合实力。

二、资助强度

项目资助额度根据项目研究内容控制在10万元以内。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前期已经与国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等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果;

2.在研的自主创新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项目内容如已获相关国家资助不得重复申报。

四、资助范围

1.重点资助参与重大国际合作计划(如欧盟框架协议、ITER计划等),能争取承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科技部、国家基金委等)以及与高水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国际企业等开展的合作研究。

2.项目优先资助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

五、申报要求

1.每个院系限报1-2项。

2.拟申请项目的老师请联系院系管理员获取分配项目申报者的账号,登录校创新基金的网页http://fund.kfy.hust.edu.cn/,在“我的申报”中选择“国际科技合作”类别进行申报,申报起止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3.项目申请书请在附件中下载,填写申请书前请仔细阅读申请书中的填写说明。项目执行时间为2015年4月01日—2016年12月31日。

4.各院系将正式申请书(双面印制)一式二份经院系分管科研的副院长(副系主任)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于3月22日前报送至科发院纵向处。院系申报清单电子版请发送至kfyzxc@hust.edu.cn。不接收个人单独申请。

5.项目提交后请老师继续关注项目状态。如有退回意见,请按照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项目状态显示为受理时才算申报成功。

联系人:杨星、马向阳

联系方式:027-87558293,18971693791

邮箱:kfyzxc@hust.edu.cn

填报过程中如遇技术方面的疑问,可以查看“帮助FAQ”,具体也可咨询张成伟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4704

科发院纵向处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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