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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认真做好二〇一七年教师节评奖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17-05-11 08:22:14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值第33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营造争做“四有好教师”、当好学生 “四个引路人”的良好氛围,推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在教师节期间,学校将表彰一批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并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称

“伯乐奖”、“三育人奖”和“三育人积极分子”。

二、 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伯乐奖”

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尽心尽力、甘于奉献,在选拔、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师德高尚、甘当人梯,热情扶持、积极帮助青年人才快速成长,教书育人声誉突出,年龄在55岁以上。

2.为学校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做出突出贡献。

3.关爱学生,直接培养的学生取得突出成绩,并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为学校赢得极高荣誉者。

(二)“三育人奖”和“三育人积极分子”

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工作在教学、科研、医疗第一线的教职工。推荐人选必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关心学生全面成长,高质量的完成教学工作,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临床教学、实验教学等教学实践中努力进行教育创新,积极做好育人工作,在教师和学生中有较高的声望。

2.治学态度严谨,工作作风扎实,对学生言传身教,在科研、医疗等工作中积极做好育人工作,取得创新性成果,或创造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3.在学校建设、管理、为社会及师生员工服务等方面甘于奉献、热心服务、注重育人,做出突出成绩。

三、推荐名额

“伯乐奖”各单位可根据情况推荐一名;

“三育人奖”和“三育人积极分子”推荐总名额按各单位实际在岗教职工人数的0.5%计算(不满1人可报1人),不得超报。

四、推荐材料要求

(一)候选人填写相应推荐表,其中先进事迹摘要不超过300字。附件材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并用A4纸打印。

(二)各推荐单位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节评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于5月27日前交学校人事处教师办。

联 系 人:刘莉

联系电话:87543610

E-mail:liulitj@mail.hust.edu.cn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伯乐奖”推荐表

2.华中科技大学“三育人奖”推荐表

3.华中科技大学“三育人积极分子”推荐表

4.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节评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17年5月1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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